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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22 11:26:00

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元祖

长江口外的横沙岛,如今隶属上海市崇明县。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已成为市郊颇具特色的旅游景点。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横沙岛原属江苏省川沙县管辖的一个区。我曾经在那里工作过四五年,当时那里完全是个贫穷、闭塞乃至荒凉的处所,方圆几十里村落稀疏,没有机动车辆,没有电灯电话,与县城之间的往来,只靠一条木帆交通船维系,气候正常每天开一个班次,遇大风大雨即告停航,任你有天大的急事,也只能望洋兴叹徒唤奈何!

说起横沙岛,总会让我回想起一次奇特的意外遭遇,虽说有惊无险,却是终身难忘。

事情发生在1955年的年初,当时我在横沙区粮库当会计。一天,收到县局通知,要我和另一名保管员陆才根同去参加县局召开的业务会议,还另有附言:转告正出差在横沙的盛浩章同志一起回局参加会议。老盛是县粮食局的储运股长,但其时他并不在横沙岛本土,而是去了另一个圆沙岛上无法联系,又不知他何时回横沙,我们怕耽误会议时间,于是商议决定:不等他了。第二天,我俩即乘木帆交通船先期去了县城。

咳,世事变幻,祸福难料,想不到我俩这一走,倒是有幸逃脱了一场可怕的灭顶之灾!因为就在我们离开横沙岛的第二天,竟然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县乃至整个华东的“横沙大海难”事件。原来那天由横沙开往川沙三甲港的木帆交通船,因遭暴风袭击而致翻船,全船58名乘客,包括老大、船员,全部罹难无一幸免。我们的盛股长也正是搭乘了这次航班,从而因公殉职,想起此事也真后怕,我们知道,我俩要不在前一天走掉,毫无疑问第二天必然会与老盛同乘这次航班而丧命。

造成这一海难事件的原因,据事后调查披露:那天海面风浪很大,且伴有雨雪,船老大已决定停航,但当时区乡干部急着要赶去县城参加三级干部大会,带队的那位孙区长,因而强行命令船老大起锚开航,其时天寒地冻,风雪交加,航行途中,终于酿成了船翻人亡的惨剧!此次遇难人员绝大多数是区乡主要干部。当噩耗传到县城三级干部大会时,全场同志起立,为死难者致哀,大家沉浸在肃穆悲痛的气氛中。

北风萧萧,大雪菲菲,整个横沙岛黯然失色了。向死难者吊唁的队伍络绎不绝,人们披麻戴孝,扶老携幼,呼天抢地,泣不成声……随即,川沙县委派出了以侯尚进副书记为首的工作组,前来横沙处理善后,慰问家属,并郑重宣布:此次罹难的区乡干部一律追认为革命烈士;盛浩章同志系渡江干部,他原籍江苏盐城,政府将其尸骨安葬于当时的川沙烈士墓。

海难事件以后,当局为了确保旅客的生命安全。横沙至川沙三甲港的木帆交通船不久也即停航,改由横沙至吴淞的机器客轮代替,这样横沙与县城的联系交往更显得不便,到了1958年,横沙岛就划归到宝山县去了;与此同时,我也被调回到了川沙工作。

时光易逝,往事如烟。我离开横沙岛,一晃已50个春秋,追忆当年的海难事件,至今还颇多感慨,我总是想:那年我与海难,可说是毫不相干,但从实际意义上说,却又算得上是“劫后余生”。比起当时殉难诸君,无疑已是十分的幸运。近日恰有友人书赠门联一副:“生平意不在多,方寸自有乐土”,诚哉斯言。回顾自己一生,别无能耐;但惟坚守正直真诚的为人之道,老实干事,清白做人,虽无辉煌,亦无愧于社会人生,平凡自然,心境却是常乐的。

  • 标签:海难事故 
  •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22 15:06:00
    小毛头(游客)老爸,你的陈年往事还真不少,表现很好,继续努力,注意劳逸结合!
    By:小毛头(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22 20:34:00
    森林(游客)可怕的海难,您有幸逃过这一劫,才有我们的今天,万分感谢您!祝您万事如意,健康长寿!
    By:森林(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22 21:02:00
    XIAODAI(游客)原来爷爷也是会计啊;
    梁祝的哀很搭调啊;
    打字速度不凡呐;
    祝您新春快乐!
    By:XIAODAI(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24 20:26:00
    kk(游客)好长的文章啊 还好外公你没有坐那班船 不然就没有我们了。。。。
    我妈说上海滩好难听 要换一个好听点的啦
    By:kk(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27 21:07:00
    XIAODAI(游客)顺便把“两只蝴蝶”也换了吧
    By:XIAODAI(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7-29 15:09:00
    karen这位爷爷,您有幸逃过这一劫,我替您和您的家人感到高兴。
    我外公就是因为这次海难而殉职的,我外婆因此精神失常了,我妈妈当时才四岁。我外婆和我妈妈的遭遇让我感到心痛,但更让我心痛的是当时并没有领导来我外婆家善后,更没有领导来慰问我外婆和我妈妈。我外婆因为这件事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我妈妈当时才四岁,她们俩母女是从众多亲戚家乞讨寄宿才能活过来的。我妈妈想读书,但是没有钱,所以只能读了一年后因没钱交学费而被退学,因此我妈妈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变成了一个在现在社会很难生存的文盲。从我妈妈四岁到我妈妈能用苦力赚钱了,我外婆和我妈妈才能吃上一口饱饭。这十几年里我外婆和我妈妈没有房子住(因为原先的房子在195几年时塌了),没有饭吃,为什么没有领导出来关心下。虽然我出身于80年代,不能切身体会到其中的辛酸,但是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当时没有领导出来将我妈妈抚养到成人,而且我外公也没有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是因为我外公的职位太低了,还是...
    我只希望给我外公,外婆还有我妈妈讨个公道。
    这位爷爷您能帮我一把吗?
    希望您看到我的留言能联系我。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8-5 11:51:00
    访客N6JUm8(游客)奉命赶赴征兵会议而遇难牺牲的
    横沙岛五十多条人命究竟算什么?

    企盼政府尽快解决横沙岛特大历史事件

    遇难人员亲友沉痛诉求

    2008年农历正月二十七(遇难者纪念日)
    By:访客N6JUm8(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8-5 11:52:00
    访客N6JUm8(游客)附件一、横沙岛因征兵工作而遇难牺牲的人员名单
    (摘自《横沙乡志》)

    (一)区委区公所干部及工作人员10名
    孙义元(区委副书记)、 朱允成(区委组织委员)、孙凤岐(武装部长)
    王德才(财粮助理)、 沙俊华(文教干部)、 施留成(教育助理)
    王礼文(机关干部)、 茅文康(机关干部)、 施忠孝(交通员)
    施进昌(炊事员)
    (二)县粮食局干部1名 盛浩章(储运股长)
    (三)乡干部11名
    黄友清(文兴乡书记)、 钱汉模(红星乡书记)、 黄金根(丰乐乡书记)
    刘志祥(新建乡书记)、 徐永清(新建乡乡长)、 陈贵昌(农委主任)
    王金标(丰乐乡乡长)、 陆小山(民兵连长)、 吴朝良(红星乡乡长)
    耿殿杨(园沙乡乡长) 韩明清(民兵连长)
    (四)村干部与积极分子26名 沈玉琴(女)、施安康、张根法、施妹妹(女)、沈兆明、朱校章、吴方忠、陈国权、季永兴、季永涛、丁才家、徐友明、查志良、施雪明、沈建忠、陈才林、茅小元、张富舟、徐昌元、王雪康、林斌章、施翠英(女)、施祥苟、黄近如、陈翠法、朱先忠
    (五)长泰号船工4名 陈和尚、龚华清、顾明德、顾翠夫
    (六)群众1名 顾友甫

    By:访客N6JUm8(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希望党和政府尽快妥善解决特大海难事件 | 2009-8-5 14:29:00
    访客N6JUm8(游客)元祖先生,您好:
    我们是海难人员后代,非常感谢你写下了这次海难事件的情况。可是你知道吗,你文章中所说的“川沙县委派出了以侯尚进副书记为首的工作组,前来横沙处理善后,慰问家属,并郑重宣布:此次罹难的区乡干部一律追认为革命烈士”至今都没有兑现,只有那位“强行命令船老大起锚开航,酿成了船翻人亡的惨剧的那位带队的孙区长”评为烈士,安葬于川沙烈士陵园。其他人一直到2008年上访,至今既没有评为烈士,也不知道定为因公殉职。家属子女因此也得不到抚恤,生活非常艰难。所以,作为后代、同事和朋友我们都希望弄明白究竟为什么?08年,我们向上海市领导写了上访信,至今没有正式回答。我们也希望你能提供些相关情况,一起配合政府妥善解决。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吴淞3村12号402室 邮编:200940
    联 系 人:徐志兰56675818



    By:访客N6JUm8(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奉命赶赴征兵会议,引发特大海难事故 | 2009-8-7 22:48:00
    访客N6ITl8(游客)奉命赶赴征兵会议,引发特大海难事故
    By:访客N6ITl8(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1-11 20:24:00
    访客Mqh6Kw(游客)我也是那次海难的后人,对于这次的海难,横沙政府不仅没有妥善的处理好,而且在08年上访后,为了敷衍上级,编造了N次的伪证来逃脱责任(伪造当年处理该事件的人员签字等)。让我觉得横沙乡政府的无能和虚伪。
    By:访客Mqh6Kw(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09-11-11 22:20:00
    访客Mqh6Kw(游客)我也是他们的后代,我们要携起手来共同为了已去的人讨个公道。
    By:访客Mqh6Kw(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10-8-8 22:56:00
    访客N63Umy(游客)知道这件事
    By:访客N63Umy(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难忘的一次海难事故 | 2011-3-20 16:03:00
    访客I41Pht(游客)你好,你知道汤炳乔吗
    By:访客I41Pht(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横沙岛特大海难牺牲者遗属的倾诉 | 2013-3-8 21:59:00
    访客138Lco(游客)横沙岛特大海难牺牲者遗属的倾诉(1 )

    1955年2月19日(农历正月27),天寒地冻、风雪交加,我的父亲以及其他53名横沙岛区、乡干部和优秀青年儿女,奉原江苏省川沙县政府命令渡海赶赴川沙参加征兵动员会议,不幸全部葬身大海。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风大浪大,自然条件恶劣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组织带领队干部不听“长泰号”帆船的船老大劝告,拔出手枪强令开船造成的。
    事件发生后,遗体打捞持续2个多月,部分遗体找不到只能鱼虾代替。小小横沙岛一下子牺牲了50多人,到处披靡带孝哭声连天,笼罩在万分悲惨之中。
    前来处理后事的县府干部安慰大家时讲的很好,这些同志是为**事业而牺牲的,县府会向上级申报这些牺牲人员为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待遇。在牺牲10周年的时候要进行隆重纪念。
    谁知道这些干部离开以后再也没有任何处理消息,家属和当地横沙政府、幸存老干部都不知道这些牺牲者究竟算什么?所以牺牲者长期被称为被难人员,家属被称为被难家属。我们家属子女从小热爱共产党、对政府一直充满信任,相信政府会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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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2013-03-03 13:00举报 |我也说一句

    time开心3


    By:访客138Lco(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横沙岛特大海难牺牲者遗属的倾诉(2) | 2013-3-8 22:03:00
    访客138Lco(游客)几十年前的横沙岛偏远贫穷,没有上级民政部门的优扶,当地政府根本无力承担50多名死难家属的负担。失去了家庭支柱,每个牺牲家庭的生活条件极为困难,多位母亲精神失常,许多子女失学流浪,至今还是睁眼不识字的文盲。也有的家庭四处乞讨,家庭生活上的困难是外人难以想象的。我们自己克服困难,在苦海中挣扎。
    为了能使这些死难者家属得到合理的待遇,原横沙区(后改乡)政府和知情老干部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本想着寄望川沙县政府能够会有一个处理结果,但是事情发生短短三年之后的1958年川沙县从江苏省划归上海市管辖,横沙岛划归到宝山县管辖了。由于省市之间和县县之间管辖的连续变更,在宝山县管辖以后,民政部门没有任何相关资料移交,海难事件的后续问题川沙和宝山都不管了。当时横沙乡的多届领导也很关心和着急,因为这些牺牲者死了以后没有一个根本的定性,也就没有什么优抚的政策。
    1978年,横沙岛人大代表联名向原宝山县人代会做出了提案,1980年,横沙乡政府又向宝山县打报告,多次请求上级政府将2.19海难牺牲者认定为“因公死亡”,并按因公事故死亡对家属子女实行赔偿优扶,以便给予家属以合理的待遇改善生活。由于宝山县政府因为不是事故的发生和责任单位,民政部门也没有收到过任何相关优扶资料的移交,他们也无能为力来办这件事情。在原乡政府的努力下,宝山县政府以困难补助的形式,没有改嫁的母亲才从1978开始领到一个月5块钱生活费。就是这微薄的困难补助费,事故发生 23年以后才得到,但是几十年政府民政没有给未成年小孩任何抚养费。
    之后知情老干部以及家属子女的多次**等努力也一直没有任何结果,我们一直在艰苦的岁月中企盼。
    By:访客138Lco(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横沙岛特大海难牺牲者遗属的倾诉(3) | 2013-3-8 22:07:00
    访客138Lco(游客)2008年,我们在川沙烈士陵园管理处同志的协助下,终于查到了当时拿枪强迫“长泰号”船老大开船的带队干部评为烈士,安葬在川沙烈士陵园。
    带队干部评为烈士是应该的,他是执行上级命令而因公牺牲,而同船的其他牺牲者的死亡究竟算什么?川沙、宝山民政部门资料上也查不到任何对这些人员家属子女优抚的政策文件。
    2008年又一次的海难祭奠之时,同样遭遇的子女,大家想到我们的父辈实在是死得不明不白,死得冤枉,于是共同再次通过组织途径向政府请求确认对这些死难者有个合理的说法。
    但是此时的横沙岛已经从宝山区划到崇明县管辖了。但是没想到是换了崇明县管辖后的新的县乡政府的态度已经发生根本的转变,不再倾听我们的陈情,反而多次在会议上讲我们这些海难事件家属的合理诉求是在闹事,采取压制、掩盖事实真相的办法否定我们的合理诉求。也从根本上否定了横沙岛多届政府长期来为合理解决海难事件所做出的努力。
    崇明县、乡政府在“研究”了一年多之后,居然告诉我们,当年这起因公牺牲事件已经处理过了,有江苏省民政厅的文件,认为你们死亡人员是属于一般因公死亡,死亡的待遇上面认定是按“病故死亡”处理的。所以联想起来也就明白了我们的丈夫、父亲死得冤枉的原因所在,按“病故死亡”待遇处理等于是自行死亡,死了白死,事故责任单位也就用不上为此赔偿、也没有就没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责任了。

    By:访客138Lco(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横沙岛特大海难牺牲者遗属的倾诉(4) | 2013-3-8 22:09:00
    访客138Lco(游客)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事故责任者家属得到了烈属待遇优扶,其他同样原因死亡家属子女如此悲惨?为什么当时的事故处理结论直到海难事故发生54年之后才告诉我们家属?为什么54年来不告诉我们家属子女、幸存老干部、甚至历届乡政府有这样一个错误的结论呢?如果当时就告诉我们家属和横沙岛幸存干部以及横沙岛政府知道,那么在之后几十年的过程中,连***、右派冤案都能得到平反,对这些人按“病故死亡”待遇处理的错误结论也就早就能够得到合理解决了。
    更令人困惑的是,崇明县相关干部为什么要以伪造材料掩盖事件真相,以达到对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彻底否定的目的?在2008年家属再次**希望得到合理说法的请求之下,也在上海市**办的催促之下,乡领导带人分别跟家属谈话,说现在事故处理了结的证据材料已经找到了,并出示了当时的川沙县委副书记和省民政来人等对处理事故的报告材料,报告上写着,2月19日事件发生后,“抚恤金--------已于(1955年)3月4号发放完毕”,他们说这件事情抚恤金已经一次性处理了结了,因此你们不能再**、再闹,否则----。进行威胁。
    (事实陈述:我母亲因生病多年,家里经济实在拮据,2009年10月23号下午一点,我到司法办主任韩建新那边寻求援助,他极不情愿的接待了我,由于沟通上有误,韩叫来两个**,一个保安(其中一**编号059592),强行拖行一百多米,韩大声叫喊说我妨碍其工作,要扣押起来。)
    我们家属子女历来相信政府,热爱共产党,面对如此严肃和重大历史遗留事件的问题,也为了弄清真相,我们也在司法机关、法律工作者等的帮助下展开了艰苦的调查取证:
    1、1、事件幸存者并且后来长期担任区乡领导的多位老同志作证,上级来人处理后事时只研究过埋葬费用事,到后来买棺材费都紧张,改买薄要头棺材了,抚恤金绝对没有发过的;
    2、2、想尽办法终于找到了90多岁还健在的所说的川沙县委的老书记,在司法公正机关的见证下,他一看到这个所谓他写的报告,就拿出一大堆他所写过的文字材料,说这个报告字差别很大怎么是我写的字,如果是秘书写的,也不是我签名,因为名字也写错了,很明显这是个伪造材料。海难事件我非常清楚,我可以作证这个海难事情几十年来是没有处理好的。当时川沙县没有钱向省里要,省里不给,横沙更没有钱发什么抚恤,---。好的老书记健在,否则死无对证。
    By:访客138Lco(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横沙岛特大海难牺牲者遗属的倾诉(5) | 2013-3-8 22:10:00
    访客138Lco(游客)3、3、在相关人土的协助下,帮助查到了江苏省与川沙县的相关历史档案,2 月19日事件发生,3月15 日川沙县府还在向江苏省民政厅报告,列出了建议评为烈士、因公牺牲、职务死亡的认定名单和抚恤金建议数额等请示,并且说明抚恤和定性事没有省府同意不能擅自处理。所以3月4日这么可能会将抚恤金发放完毕?那来的钱?按什么标准发?
    4、4、另有档案文件表明,江苏省和川沙县对于定性与抚恤标准观点不一致,文件往返交涉,直到1955年的4月份还没有一个定论(当时落海的部分遗体还有在打捞),现政府以3月4日已经一次性给过抚恤金的伪造材料作为事件就此了结、不再处理的依据能成立吗?
    5、5、除了以个人名誉写的报告中讲事故已经一次性给过抚恤金处理了结的资料外,历史档案中没有任何有关抚恤金发放的政府层面的正式文件,县、市政府**回复说有关抚恤金发放的档案资料可能已经按保存规定销毁。对于涉及处理事件的关键证据,政府以可能已经按规定销毁的假设为理由,彻底否定以往横沙岛多届政府、人大代表、知情老干部、家属子女多年来的合理诉求,不知是否符合法理。
    通过2008以来家属子女再次**申诉多方调查取证,已经非常清楚问题所在。2.19横沙特大海难事件处理不公,来自于原江苏省民政厅将“因公事故死亡”按“病故死亡”待遇处理的错误决定,给这么多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也清楚表明,除了孙义元烈士外,其他殉难者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家属子女也没有得到合理的抚恤。
    By:访客138Lco(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横沙岛特大海难牺牲者遗属的倾诉(6) | 2013-3-8 22:13:00
    访客138Lco(游客)
    查阅历史档案资料,应该说当时川沙县政府为纠正江苏省民政厅的错误决定做出了很大努力。当年收到省厅关于将这些因公事故牺牲者按“病故死亡”待遇处理的错误决定后,即再次上书省厅,认为“省府引用内务部相关文件不适这次海难事件的性质,这些同志是执行一定使命,渡海途中事故死亡,而非他们自己失慎落水,理应不能按“病故死亡”待遇处理---,恳请省厅再议”。但是当年5月江苏省民政厅文件还是维持了错误决定。由此所知,川沙县政府收到错误决定后,没有向家属及时传达上级的错误决定,还寄希望什么时候能妥善合理解决后好向家属有个合理交代。可是短短三年后,横沙岛脱离了川沙县政府管辖,海难事件真相也石沉大海成了历史奇冤。
    现在事件真相已经清楚揭示,现在的人民政府不应该再掩盖、再推托,也不应该将幸存的老干部、知情者等实事求是说出事件真相的行为说成是过去的老干部、老领导对现政府不满。49年解放以来,一直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之下,历史事实不能割裂。
    从2008年我们再次提出诉愿至今已5年了,我们不知道给这些因公牺牲者的纠正错误决定为什么这么漫长艰难?我们母亲的眼泪早就流干了,为什么还让我们的心头继续流血?我们没有多大奢求,只希望政府给予这些牺牲人员按因公事故牺牲的通常处理办法给予家属适当的安抚。我们已经等待了58年了,我们不知道还要等多少年?但是,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总得给这些牺牲者的子孙一个真实的交代!
    以上内容合法真实,来自政府档案、回复信件、司法公证、证人证词,如有违法造假,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家属签名:黄友清之子黄梦苟

    家庭地址: 横沙乡兴隆村
    By:访客138Lco(游客)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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